(原标题:北京市金杜讼师事务所对于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A股截止性股票激勉计较回购刊出部分截止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讼师事务所为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鼎科技”)2023年A股截止性股票激勉计较回购刊出部分截止性股票出具法律意见书。凭证《公公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勉措置观点》等相干法律律例及《公司门径》的门径,云鼎科技已赢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2023年10月至2025年1月时期,公司屡次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及推动大会,审议通过了对于2023年A股截止性股票激勉计较的相干议案。2024年1月16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推动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勉计较草案及相干措置观点。2024年10月11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于回购刊出部分截止性股票的议案。2025年1月24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再次审议通过了对于回购刊出部分截止性股票的议案。
凭证《激勉计较(草案)》门径,因激勉对象职责调遣与公司破除工作协议,公司拟对其抓有的28万股截止性股票进行回购刊出,回购价钱为授予价钱4.26元/股加银行同时如期进款利息。本次回购刊出尚需赢得推动大会批准及膨胀信息露馅义务,并需按照《公公法》及《公司门径》的门径膨胀减资要害。